平台规则

Mira 镜界 数字形象授权范围说明

ge

Mira 镜界 数字形象授权范围说明

运营主体:上海浦光星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Mira 镜界平台运营方)

文件编号:【MiRA-SCOPE-2026-001】  发布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一、总则

第1条【目的与依据】为明确 Mira 镜界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数字形象(以下简称"授权形象")的授权使用边界,规范授权方(形象权利人)与使用方(以下简称"使用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平台运营规则,制定本说明。本说明系平台授权协议及订单之补充文件,与授权协议、订单具有同等效力。

第2条【授权性质】本平台所提供之授权,系授权方就授权形象于约定范围内用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制作之特定使用权许可,不构成对授权形象所有权、肖像权、著作权之转让,亦不构成对授权形象原始素材的通用使用许可;不包含线下真人拍摄、出席活动、直播出镜等服务。

第3条【术语界定】本说明所称之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一)授权形象:指授权方于本平台登记并确权之数字形象,含其肖像素材、形象模型及依本说明生成之衍生内容。

(二)授权方:指授权形象之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之代理人。

(三)使用方:指依订单及授权协议取得授权形象使用权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四)单项目:指订单及授权协议明确载明之单一使用项目,以项目名称、作品名称或投放主体为界定依据。

(五)授权内容:指使用方于授权范围内利用授权形象生成、合成之人像内容。

二、通用使用限制

第4条【单项目限制】本平台全部授权类型,仅适用于订单明确之单一项目内,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人像相关内容,以及对该项目生成内容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编辑、展示、发布与传播。每笔授权仅对应订单及授权协议明确之一个具体项目;授权类型用于区分用途,不构成跨项目、跨用途使用之许可;同一项目亦不当然包含全部授权类型之用途。

第5条【禁止训练与算法用途】全部授权类型均不含模型训练、微调及其他训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模型、人脸模型、个人专属模型及 LoRA 等;亦不含将素材或授权内容用于训练数据集建设、算法研发测试、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及其他非本项目 AIGC 内容制作与约定使用之用途。使用方以任何名义主张之训练用途,均不属于本平台授权范围。于约定项目内将素材作为既有模型之参考输入进行生成或合成的,应限于完成该项目所必需之处理,且不得授权或允许工具提供方将素材用于训练、改进模型或纳入其数据集。

第6条【未勾选范围不授权】本平台仅就可授权范围内之品类、题材向授权方提供勾选入口;不可授权范围(见本说明第12条、第14条)为固定禁止事项,不于表单中展示,亦不提供勾选、取消勾选或申请调整之入口。授权方于可授权范围内未勾选或取消勾选之项目,不属于允许使用范围。使用方超出可授权范围或落入不可授权范围使用的,授权方有权拒绝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可授权范围之变更,须经双方在平台内确认后生效;不可授权范围不适用前述变更程序。

三、授权类型、期限与资费标准

第7条【授权类型总览】本平台现行授权类型、授权期限、授权数量及标准资费如下表所列。实际授权期限、授权数量与结算金额以订单及授权协议约定为准;授权方对特定形象另行设定价格的,以该形象之平台定价为准。同一项目需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授权类型的,应分别购买并按各自类型计费。

授权类型

授权期限与授权数量

标准资费

计价单位

影视剧授权

单部作品 · 授权期限 6 个月

人民币 500 元

按单部作品计

电商投流授权

15 条内容 · 授权期限 1 个月

人民币 500 元

按每 15 条内容计

TVC 授权

单条成片 · 授权期限以订单约定为准

人民币 1,000 元

按每条成片计

第8条【影视剧授权】适用于以影视剧、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综艺、纪录片等影视内容制作为目的之 AIGC 内容制作,含角色出镜、剧照、宣发物料及预告片等。具体作品名称、集数及使用方式应与订单约定一致。

(一)授权期限与数量:以订单明确之单部作品为限,自授权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同一作品之续作、番外、衍生作品及独立商业项目,不属于本项授权范围,须另行取得授权。

(二)适用示例:为一部都市短剧生成女主角出镜镜头及宣发海报;为一部网络电影制作角色剧照与预告物料。

(三)期满继续使用或超出约定作品范围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另行购买授权。

第9条【电商投流授权】适用于以商品、品牌或服务之线上展示、推广、销售为目的之 AIGC 内容制作,含商品主图、详情页、种草图文、直播切片及信息流投流素材等。具体商品、品牌、营销主题及投放渠道应与订单约定一致。

(一)授权期限与数量:以 15 条授权内容、自授权生效之日起 1 个月为限。同一订单项下超出 15 条内容或超出 1 个月投放期的,须另行购买授权。

(二)适用示例:为某护肤品牌制作 15 条商品主图与信息流素材;为某食品品牌大促活动制作 15 条种草图文与直播切片。

(三)特殊情形:同一素材经剪辑、裁切形成的长版、短版及不同比例版本,合并计入 15 条内容之限额;更换商品、营销主题或独立投放周期的,按新项目处理,须另行购买授权。

第10条【TVC 授权】适用于以品牌、产品或服务宣传为目的之视频广告制作,含 TVC、网络视频广告、信息流广告及剧情式广告等。具体品牌、产品、营销主题及使用方式应与订单约定一致。

(一)授权期限与数量:以订单明确之单条成片为限,授权期限以订单及授权协议约定为准。

(二)适用示例:为某款护肤产品制作一支 30 秒视频广告;为某次品牌营销活动制作一支剧情式广告。

(三)特殊情形:成片同时承担品牌、产品或服务之营销推广目的,含剧情植入、卖点展示、购买引导等情形的,仍按 TVC 授权认定,不得以"短剧""故事片""角色演出"等名义改选影视剧授权;亦不得以营销内容占比、是否口播或是否附带购买链接为由,排除 TVC 授权之适用。同一成片之长版、短版属于同一授权内容;更换产品、营销主题或独立投放周期的,须另行购买授权。

四、影视类授权范围

第11条【影视类 · 可授权题材】影视类授权适用于本说明第8条所定之影视内容制作。下列可授权题材于平台默认全部勾选,授权方取消勾选者,即不就该题材予以授权:

影视类可授权题材(共 15 项): 都市情感、职场商战、家庭伦理、古装宫廷、古装仙侠、悬疑推理、刑侦破案、科幻、玄幻修仙、喜剧、甜宠、动作、青春校园、人物传记、历史正剧。

第12条【影视类 · 不可授权范围】下列场景与内容统一禁止授权,系合规底线之固定禁止事项:不于平台表单中展示,不提供勾选、取消勾选或申请调整之入口,亦不因授权方任何平台操作而改变。具体如下:

影视类不可授权(共 21 项):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仇恨歧视、暴力淫秽色情、虚假有害信息、政治军事外交、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政治敏感、宗教民族敏感、未成年人不良、丑化恶搞、吸烟酗酒劝诱、涉毒涉枪、歧视仇恨、侵犯人格权、反派角色形象、死亡戏/重伤戏、情感亲密戏、性感着装、吸烟/饮酒镜头。

五、电商类授权范围

第13条【电商类 · 可授权品类】电商类授权适用于本说明第9条所定之电商内容制作。下列品类于平台默认全部勾选,授权方取消勾选者,即不就该品类予以授权:

电商类可授权品类(共 15 项): 美妆个护、护肤彩妆、食品饮料、零食烘焙、酒水饮品、服饰鞋包、内衣配饰、珠宝腕表、3C数码、家用电器、运动户外、宠物用品、香水香氛、家居家纺、文创潮玩。

第14条【电商类 · 不可授权范围】下列场景与内容统一禁止授权,系合规底线之固定禁止事项:不于平台表单中展示,不提供勾选、取消勾选或申请调整之入口,亦不因授权方任何平台操作而改变。具体如下:

电商类不可授权(共 11 项): 医疗功效宣称、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处方药、母乳替代食品、投资理财、虚假促销、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成人用品、争议社会议题、保健疗效、医疗美容。

六、不可授权范围(合规底线)

第15条【统一禁止】本说明第12条、第14条所列不可授权范围,为司法、行政合规之底线要求,对全部授权类型统一适用,固定禁止:不于平台表单中展示,不提供勾选、申请或协商调整之入口,不因授权方操作、使用方申请或项目特殊性而改变。确有特殊约定的,须经本平台与授权方另行书面确认,不适用平台勾选或变更程序。

第16条【合规责任】使用方不得利用授权形象制作、传播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本平台有权对生成内容进行合规审核,对落入不可授权范围或明显违规的内容予以拦截、下架,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之权利。

七、授权使用规则

第17条【期限起算】授权期限之起算时间以订单生效之日为准;实际有效期限以订单及授权协议约定为准。"长期授权""永久授权"等表述,仅针对订单明确之该具体项目或作品,不构成超范围、跨项目或跨用途使用之许可,其使用主体、地域、媒介及具体范围仍以订单及授权协议为准。

第18条【使用主体与地域】授权仅限订单明确之使用主体,于约定地域、约定媒介范围内使用。未经授权方书面同意,使用方不得以转授权、再许可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素材或授权内容,亦不得将授权内容用于约定媒介之外的发布渠道。

第19条【变更与终止】授权范围之变更,须经双方在平台内确认后生效。授权方撤回、终止授权或者订单期满的,使用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授权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其他约定

第20条【效力】本说明为平台授权协议及订单之补充。本说明与授权协议、订单约定不一致的,以授权协议及订单之约定为准。

第21条【解释与争议】本说明由本平台运营方负责解释。因本说明及授权使用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订单及授权协议约定之争议解决机构处理。

第22条【生效与修订】本说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平台有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运营需要适时修订,修订后于平台公示即行生效,修订内容适用于公示后新产生的授权订单。

上海浦光星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Mira 镜界平台运营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K39C3X7A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8号阿里巴巴徐汇滨江园区X区X5-406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