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fans 隐私政策与人脸信息处理规则
Mirafans 隐私政策与人脸信息处理规则
版本:V1.0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0日
本政策帮助您了解:我们收集哪些信息、如何收集和使用、如何存储与对外提供、您享有哪些权利及如何行使、我们如何保护信息安全。请您在使用 Mirafans(Mira镜界)网站(mira.fans)、微信小程序及相关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对于依法需要取得您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同意;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等依法需要单独同意的情形,我们将另行履行告知及单独同意程序。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的,可通过第二十一条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摘要
1. 我们是谁:上海浦光星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 Mirafans(Mira镜界)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2. 收集个人信息:普通注册登录处理实际选用的手机号或邮箱、昵称、凭证及必要设备网络记录;授权方入驻需实名认证与活体认证,按事前告知处理姓名、证件号及必要认证图像/视频、核验结果;厂商和区域代理均为企业,入驻需处理企业认证所必需的主体、经办及权限信息。仅授权方本人可上传人像,厂商、区域代理没有该上传权限。普通浏览不默认收集身份证、人脸、金融账户或全部素材。
3. 敏感个人信息:实名、活体认证与商业肖像素材按各自目的分别处理。采用人脸识别认证时仅作一对一验证,不作一对多辨识,依法事前单独告知并取得必要同意;核身原始图像、视频仅在完成核验所必需的期限内处理并依法及时删除,商业素材另按有效目的和期限保存。不同意刷脸的,依法提供达到同等认证目的的合理便捷替代方式,不能以普通资料审核免除本人真实性与参与核验。企业认证不默认要求企业经办人刷脸。
4. 素材如何展示:仅经本人逐项确认并完成依法需要的公开展示单独同意后,形象资料才在已告知的形象广场、详情等页面展示;非公开素材包交付须满足有效授权及相应处理依据。公开可查看不代表商业使用、训练或复用许可。区域代理协助拍摄不具有上传、代确认或独立商业使用权限。
5. 模型与AI:平台现阶段不直接提供站内生成式人工智能功能,不因入驻、角色切换或素材展示而取得模型训练许可。指定项目生成、专属人物模型训练/微调、通用模型训练或优化、跨项目复用、持续调用及人像监测分别告知和确认;未实际启用或未取得必要授权、同意的,不实施。
6. 对外处理的主要场景:云服务用于明确委托的短信、存储及实际接入的OCR、实名/活体认证等服务;支付与微信登录按相应主体处理。具体供应商、产品/接口/SDK版本、角色、字段、触发及期限见第9、12、15条和附表二,据实确认,不以可能合作名单代替真实配置。向厂商提供素材逐单告知;区域代理协助采集须先明确该企业、必要数据、委托范围及依法需要的同意,不向其提供本人核身原件。
我们与受托处理个人信息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受托处理进行监督;受托关系终止或者协议解除时,受托人应当返还或者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作为支付服务提供方,就支付信息独立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向您承担义务;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就微信登录、分享等场景依其服务协议与隐私政策处理相关信息。您向上述独立处理者行使权利的,我们将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协助。
我们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我们将重新依法告知您并取得同意。
7. 素材与业务数据:您对其通过平台上传的素材等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合法性负责;我们可以对经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的业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不用于识别特定个人。
8. 您的权利:您可查询、复制、更正、补充、删除个人信息,可撤回同意、注销账号、申请转移。路径:账号设置、隐私设置页面,或发送邮件至 puguangxingyi@yeah.net;我们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响应,不能响应的将说明理由。
9. 投诉渠道:订单售后入口、在线客服、投诉举报页面,或电话 15000797045、邮箱 puguangxingyi@yeah.net;您也可以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见第21条)。第一编 信息的收集与使用
第1条 信息收集总览
我们按业务场景收集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与登录、创作者实名认证与本人确认、形象素材上传与数字人像创建、;厂商下单与支付结算等场景。各场景涉及的信息类别、目的及必要性见以下各条。
第2条 注册与登录场景
为维持登录状态、保障账号安全,我们在网站(mira.fans)使用 Cookie 及浏览器本地存储等同类技术,处理登录凭证、登录状态标识(用于免重复登录)及安全风控标识(用于识别异常登录)。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删除 Cookie;拒绝后,您仍可浏览平台公开页面,但可能无法使用需要登录状态的功能(如下单、入驻、资产管理)。我们不会将 Cookie 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小程序端采用微信小程序登录态机制,不涉及前述网站端 Cookie;其信息处理适用本政策及微信相应规则。
第3条 授权方实名与本人确认场景
环节 | 收集的信息 | 处理目的 | 是否必需 |
账号注册登录 | 手机号、邮箱、验证码、昵称、密码、角色 | 完成注册、登录核验、账号安全及通知 | 必需 |
设备与网络 | IP、设备型号、浏览器、操作系统、登录时间 | 安全风控、反欺诈、异常登录识别 | 必需 |
操作记录 | 登录、退出、点击、协议勾选、页面访问 | 账号安全、争议处理、合规留痕 | 必需 |
普通注册阶段通常不收集身份证、人脸、银行账户或原始素材。
第3条 创作者实名与本人确认场景
自然人创作者上传素材、提供数字人像授权前,需完成实名认证与本人确认;法人或机构创作者需提供主体信息及授权材料。
环节 | 收集的信息 | 处理目的 | 敏感程度 |
身份认证 | 姓名、身份证号 | 实名核验、防冒用、电子签署、争议处理 | 敏感个人信息 |
人脸核身 | 人脸图像、活体检测结果、核验流水号 | 确认本人操作、防止冒用他人授权 | 敏感个人信息 |
确认存证 | 页面快照、确认记录、时间戳、IP、设备、协议版本 | 证明确认过程、凭证生成、争议处理 | 必要记录 |
机构 / 代理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信息、授权文件 | 机构及代理关系核验 | 视内容而定 |
授权方入驻及开通人像上传、展示或商业授权功能前,应由本人完成实名认证与活体认证。平台根据认证目的及实际采用的技术方式,在必要范围内处理身份信息、认证图像或视频及核验结果。涉及人脸识别技术的,依法履行专项告知、单独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及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能够通过其他合理、便捷方式实现同等认证目的的,平台依法提供非人脸识别替代方式。境外授权方可凭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完成实名核验;
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前,我们将通过弹窗或独立授权文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第4条 素材与数字人像场景
授权方本人在完成实名与活体认证并开通权限后,选择上传肖像素材、创建数字本人人像、公开展示或接受具体项目时,按其选择处理下列素材。厂商和区域代理不上传人像;厂商提交脚本、成片审稿材料属于项目履约的专用提交,不因此建立他人形象资产。声音、声纹、表演视频等不是每位授权方默认必交,实际类型另列。
环节 | 收集的信息 | 处理目的 |
肖像素材 | 正脸、侧脸、多角度照片、妆造图 | 数字人像创建、授权撮合、留痕 |
表演视频 | 表演片段、动作参考、情绪展示、表情视频 | 素材管理、授权确认 |
声音 / 声纹 | 朗读、对白、情绪音、声纹特征 | 数字人像、项目授权 |
权利链材料 | 摄影师、妆造、场地、第三方出镜授权 | 审核权利来源、防止侵权 |
肖像素材中的人脸、声音及声纹等信息,依实际字段与处理目的判断敏感属性,并依法采取严格保护、事前告知和必要的单独同意。普通人像采集、身份识别和AI生成分别判断,不将同意其中一项解释为同意其余全部用途。
经本人逐项确认的形象三视图、生活照等可在形象广场、形象详情等指定页面展示,用于介绍和授权撮合;公开前另行取得依法需要的单独同意。原始素材包下载以有效授权和相应处理依据为前提;公开可查看不代表获得商业使用、训练、复用或对外提供许可。
第5条 交易与支付场景
厂商提交需求、下单、支付、结算、开票时,我们可能收集:
环节 | 收集的信息 | 处理目的 |
厂商主体 | 实际使用主体、联系人、项目名称、用途、场景、媒介、地域、期限 | 交易核验、授权确认、开票 |
支付结算 | 订单金额、支付渠道、流水号、银行账户、开票及税务信息 | 分账、结算、税务、对账 |
交易记录 | 授权、订单、支付、交付、下载、退款、售后记录 | 履约、争议处理、合规留痕 |
厂商、区域代理的企业认证还处理第3条所列主体与经办权限资料,作为准入核验和持续联系记录。区域代理的推荐、预约、采集确认及渠道服务对账,仅处理必要授权方账号标识、推荐来源、预约联系和完成状态;不向区域代理开放本人证件、活体原始图像/视频、金融账户或完整授权文件。未进入本人选择的采集场景,不向其提供非公开人像素材。
第6条 信息使用方式
1. 我们将收集的信息用于:
(1)注册登录、身份核验、账号安全与管理;
(2)交易撮合、订单生成、支付结算、数字化交付与售后;
(3)授权链审核、侵权风险防控与合规存证;
(4)安全风控、反欺诈与异常排查;
(5)客服、投诉、争议处理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目的。
2.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人脸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之外,不用于识别、监控、画像或模型训练。
第二编 人脸信息专项
第7条 人脸信息处理的基础
1.本次授权方入驻须实名与活体认证;以人脸识别方式认证时,仅在本人实名和参与确认环节采用一对一验证,不开展一对多辨识,不让区域代理接触核身原始信息。商业素材采集、公开展示、向厂商提供、项目生成或训练按各自目的、方式、期限和必要同意分别管理。
2. 处理人脸信息前,我们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向您告知处理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方式、保存期限、处理必要性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3.存在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的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时,依法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认证方式;不以拒绝刷脸当然拒绝本可提供的服务。替代流程须核验真实身份与本人参与;申请入口为认证页面公示入口或第21条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渠道,处理前说明所需最小资料与流程。
第8条 采集与核验
1.授权方本人发起活体认证时,按单独告知通过摄像头处理必要图像或短视频、活体结果与身份比对信息;仅在本人操作触发,不因注册、企业认证、切换角色或浏览自动启动。实际核验服务商、字段、方式和传输安排在处理前列明;依法采用等效非人脸替代方式的,按该方式另列必要信息,不作无必要人脸采集。
2.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我们依法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记录处理情况,评估报告与处理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处理目的、方式发生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重新评估。
3. 人脸信息处理限于核验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采集、传输、存储均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存储的人脸信息数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我们依法向有关部门履行备案等监管手续。
4. 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存储于识别设备内,不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确需向受托服务商传输的,事前明确接收方、必要性、字段、期限和依法需要的独立选择,不以“云服务”名称免除该义务。
第9条 人脸信息的第三方处理
第三方服务:实名/活体认证;实际接入阿里云服务的,按其经核对的产品/接口办理
处理场景:授权方实名认证、本人确认
实名与活体认证为本次授权方入驻要求,不再以“核身未启用”作为功能口径。实际认证服务商名称、联系方式、产品/接口/SDK版本、字段、调用及原始图像即验即删安排须在接入及处理前核对,填入附表二;未接入的供应商不处理。第三方仅在有效委托范围处理,禁止再用于训练或其他用途,平台依法监督。
第三方服务 | 主体名称 | 处理场景 | 处理内容 |
阿里云人脸核身 / 活体 / 比对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创作者实名认证、本人确认 | 人脸图像或视频、活体结果、核验流水号 |
第三方仅在委托范围内处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我们通过合同约定、安全评估与审计约束其行为。
第10条 人脸信息的保存与删除
数据类型 | 保存与删除安排 |
人脸核身 / 活体原始图像、视频 | 仅在完成核验所必需的期限内处理,按法律规定及实际技术配置及时删除;不用于模型训练、商业素材制作或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用途 |
核验结果(通过 / 不通过)、核验流水号 | 按实现核验目的及争议处理所必需的最短期限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创作者肖像素材(含面部形象) | 依授权与交易需要留存;创作者删除或注销后,按法律法规及争议处理需要处理 |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处理记录 | 至少保存三年 |
第三编 信息的管理与共享
第11条 系统权限
系统权限 | 用途 | 关闭方式 |
摄像头 | 人脸核身、活体检测、拍摄素材 | 可在系统设置关闭,关闭后影响人脸核验 |
相册 / 存储 | 上传身份证、肖像素材 | 可关闭 |
通知 | 交易、订单、验证码通知 | 可关闭 |
网络与设备信息 | 安全风控、反欺诈 | 基础功能必需 |
第12条 对外共享、转让与委托
1. 委托处理:平台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提供云存储、短信验证、身份认证及其他技术服务。对于受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服务商,我们依法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及保护措施,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委托关系终止或者协议解除的,要求受托人返还或者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2. 对外提供:向厂商等独立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授权方个人信息的,我们依法告知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个人信息种类,并在依法需要时取得授权方单独同意。每笔交易向厂商提供的授权方标识、确认的肖像素材和必要授权信息,应在《单项目人像授权协议》及配套单独告知中列明;授权方身份证号、证件影像、无关联系方式等不作为素材包向厂商交付。厂商作为独立个人信息处理者在订单范围内履行告知、安全、限期保存、行权和删除义务,执行协作方不得获得独立商业许可;厂商必要的主体、联系人与项目资料也仅按完成交易所需提供给授权方。
3. 公开披露:除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确需公开披露的,将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形象广场、详情等公开展示仅覆盖本人逐项同意的素材和字段,不公开实名证件、金融账户或活体认证原件;您主动选择上架展示的形象资料属于您自行公开,公开范围以上架时确认的范围为准,不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实名身份信息,依法需要公开披露单独同意的另行取得。
4. 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下列情形中,我们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5. 第三方产品与服务:您经由本平台跳转或引导使用第三方产品、服务(如微信支付)的,您的个人信息处理适用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及规则,我们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您向其主张权利;经您选择使用的第三方产品依其服务及隐私规则处理,我们明确接入关系、必要提示并在合理范围内协助行权,不能以其独立服务排除平台自身依法应承担的义务。
7. 其他合法处理依据:依法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依法履行职责或义务,应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合理范围公共利益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合理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适用法律判断告知和同意要求;不能用笼统“履行合同”替代敏感信息、向独立处理者提供或公开等依法需要的手续,超出合理范围仍依法取得必要同意。
场景环节 | 收集的信息 | 处理目的 | 是否必需 |
账号注册登录 | 手机号、邮箱、验证码、昵称、密码、角色 | 完成注册、登录核验、账号安全及通知 | 必需 |
设备与网络 | IP、设备型号、浏览器、操作系统、登录时间 | 安全风控、反欺诈、异常登录识别 | 必需 |
操作记录 | 登录、退出、点击、协议勾选、页面访问 | 账号安全、争议处理、合规留痕 | 必需 |
第13条 存储与期限
1. 存储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中,肖像素材、身份证照片、视频等图像静态资源及订单、支付、结算等交易数据存储于腾讯云;账号、授权方等字段表格类结构化数据存储于阿里云。
2. 各类信息保存期限:
信息类型 | 保存期限 |
账号信息 | 账号存续期间 |
交易信息 |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创作者身份信息 | 自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人脸原始图像、视频 | 核验完成后立即删除 |
核验结果、核验流水号 | 按认证目的及争议处理所必需的最短必要期限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其他敏感个人信息 | 按实现目的的最短必要期限,到期删除或匿名化 |
3. 期限届满后删除或匿名化;法律要求更长或争议未决的,从其规定。
4. 授权方退出且无未决争议、法定留存或未到期有效许可相关必要保存事由的,肖像素材自退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公开展示在依法撤回或下架后及时停止,不能等待九十日期满才下架。确需为未到期授权或争议保存的,明确必要素材、主体、依据和期限并限制使用,不据此发起新项目。符合其他法定删除条件的,依法提前处理。
5. 平台停止运营时,依法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并告知处理安排,停止新增收集;所持个人信息按法律、有效许可和本政策删除或匿名化。依法需留存或技术上难以删除的,限必要存储及安全保护,不继续开展新项目、训练或对外提供;有效订单、本人行权和必要证据分别作交接。
第14条 跨境提供
1. 平台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和处理个人信息。
2. 确需向境外接收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我们将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依法需要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者其他适用的法定程序;符合法定豁免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境外用户使用平台并向境内提供个人信息的,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平台还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地区、用户所在地及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遵守依法适用的当地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跨境传输规定。境外用户可通过本政策载明的渠道依法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第15条 第三方 SDK
SDK | 提供方 | 用途 | 处理信息 |
微信 OpenSDK / 微信小程序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微信授权登录、微信支付、分享 | 设备标识、网络信息、支付信息 |
腾讯云 SDK |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 OCR、短信验证码、静态资源上传与存储 | 身份证图像、手机号、图像静态资源 |
阿里云 SDK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人脸识别、人脸核身 / 活体 / 比对、字段表格数据存储 | 人脸图像、结构化数据 |
本条清单为实际嵌入网站及小程序客户端的 SDK;云存储、服务端接口等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按第9条第三方处理及第12条委托处理规则管理,其调整在本政策更新时同步修订。
第四编 您的权利与保障
第16条 您的权利
1.查询、复制、更正、补充:您可在账号设置中查看、更正,或通过邮箱申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2.删除:在处理目的已实现、撤回同意、超出授权范围或违法处理等情形下,您可要求删除。
3.撤回同意:您可随时撤回对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处理的效力及已成立交易的履行。
4.注销账号:您可按页面流程申请注销,注销后我们依法处理账号信息。
5.转移:符合条件时,您可申请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指定处理者。
6.近亲属权利:您的近亲属可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7.响应时限:核实身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特殊情况将及时说明。
您可通过账号设置、隐私设置页面操作,或通过 puguangxingyi@yeah.net 提交申请。
为保障账号安全,我们可能通过登录状态核验、预留手机号或邮箱验证码、比对历史操作信息等方式验证您的身份;验证通过前,我们不处理您的请求,也不向无关第三方披露您曾提出请求;经两次验证仍无法确认身份的,我们将向您说明并提供补充验证途径。
您可通过账号设置、隐私设置的实际开放入口,或发送邮件至puguangxingyi@yeah.net分别撤回同意;平台依法核实后及时停止相应后续处理并依法删除或限制留存。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商业肖像许可、账号状态与个人信息处理依据分别判断:撤回后继续处理缺乏合法依据的,应停止相应新增提取、生成、训练、调用或对外提供,并暂停依赖该处理的在途制作和交付,通知交易当事人处理后续履行与结算。依法需保留的材料仅限必要字段、期限和安全保护用途,不得借旧订单继续无依据处理。既有成片继续展示仍须具备有效许可与相应处理依据;依法需要停止或下架的,及时执行。
我们原则上不收取您行使权利的费用;对同一主体明显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可能收取合理成本费用,收费前将向您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17条 未成年人
1. 平台当前仅向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开放授权方本人入驻及人像授权服务,不因监护人代办而默认开通未成年人授权方业务。
2. 如发现误收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先暂停非必要处理,依法联系并核实监护人,采取删除等保护措施;确需依法继续处理的,先取得必要的监护人同意、制定并提供专门处理规则及落实相应保护,再实施。
3. 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提供信息的,可联系平台删除。
第18条 安全保护与事件处置
1. 我们采取加密传输与存储、访问权限控制、最小授权、日志审计、安全评估及培训等措施。
2. 对人脸信息采取专项保护:活体原始数据用后即删、传输存储加密、访问留痕、权限严控。
3. 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事件时,我们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告知事件情况、危害、措施及建议,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4. 事件发生后通过站内信、预留手机号、邮箱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事件内容、可能影响、已采取措施和用户建议;难以逐一告知时依法及时公告,并按适用规定报告主管部门。告知或报告不因内部核查尚未全部完成而无故延迟。
5. 尽管我们已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但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互联网环境下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安全。请您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身份要素,不向他人透露;您接入我们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也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之外的因素出现问题。
第19条 政策更新
1.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及技术更新对本政策进行修订。
2.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种类等变化的,我们将依法重新履行告知义务;依法需要取得同意的,将重新取得相应同意。
3. 重大变更将通过网站公告、站内通知、弹窗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向您提示;您可通过末尾联系方式获取历史版本。
我们在您注册、提交实名认证等收集个人信息的环节之前,主动提示您阅读本政策并通过勾选等方式取得同意;本政策在网站页脚、注册页面、小程序相关页面等便捷入口长期公示,您可在合理层级内查阅完整文本及摘要;您逐步开启不同服务功能时,我们将再次提示您阅读与该功能对应的处理规则,而非以一次性同意覆盖全部功能。
第五编 附则
第20条 处理原则
1.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正当、必要、诚信,不以误导、欺诈或胁迫方式处理;
(2)目的明确,仅在本政策列明或您另行同意的范围内处理;
(3)最小必要,在普通注册、浏览阶段不默认收集身份证、人脸、银行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
(4)公开透明,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公开处理规则;
(5)安全保障,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6)权利可使,为您行使各项权利提供路径。
第21条 我们的身份、联系方式与受理
1. 个人信息处理者:上海浦光星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 服务:Mirafans;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K39C3X7A。
2. 本政策适用于 Mirafans 网站(mira.fans)、Mira镜界微信小程序及其他依法运营的端口。
3. 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为个人信息保护受理联系人。
4. 联系电话:15000797045;联系邮箱:puguangxingyi@yeah.net;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8号阿里巴巴徐汇滨江园区X区X5-406。
5. 若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消费者组织、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政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2. 因本政策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政策与《Mirafans 用户注册与平台服务协议》共同构成平台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交易文件为准。
第23条 附则
本政策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施行。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